索赔期一般为货物到港日起90天内(国际贸易惯例),所以需要在设备到货后的60天内完成安装、验收工作。如需索赔,采购申请人应至少在索赔期截止前30天内向设备部提出书面诉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设备部及外贸公司办理相关事宜,费用一般应由卖方承担。联系人:石铄、邢雪薇、杜卓,电话:62751412、6276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