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凡校本部在册本科教学实验室均可申请。
⑵ 申请条件:支持实验教学工作量饱满,实验教学体系较完整,实验教学效果良好,能够满足人才培养需要的本科教学实验室(本经费优先支持国家及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面向多学科的公共实验教学平台)。
⑶ 申请内容:实验教学项目的开发与完善,实验室条件提升改善等。
⑷ 申请时您应按要求填报《北京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经费申请表》。
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申请人需在每年的申报时间(届时请关注设备部主页通知公告及门户通知),登录网站http://162.105.209.83,上传经主管院长签章的《北京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经费申请表》PDF文件。由我部组织遴选和审批工作。评审结果将反馈各申请单位。
⑸ 被批准使用的经费应严格按照申请中的经费预算执行,并按时执行完毕,我部将于次年3月组织验收工作。
⑹ 具体请咨询:张媛、王洋洋、贾娜娜,电话:5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