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向对象:学校登记在册的教学实验室
二、项目申报以院系为单位,按项目管理模式进行,由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负总责,指定项目执行人具体执行项目的申报及实施等工作。
三、项目支持内容及申报要求
1.项目用于支持购置实验教学、实习实践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和软件(含虚拟仿真项目开发和相关平台建设),耗材和管理服务费不在项目支持范围内;
2.由2023年开始,修购项目纳入中央财政预算一体化,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申报预算工作,作准预算清单(含设备名称、数量),未作预算的项目中央财政将不予支持,纳入项目库的预算不能修改;
3、申报文本要规范、完整,详细说明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经费预算、实施期限、预期结果等情况。
四、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
申请人需在每年的申报时间(届时请关注设备部主页通知公告及门户通知),登录网站http://162.105.209.83,上传excel版预算明细表和经主管院长签章的《中央级普通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设备购置类项目申报书》PDF版。
具体请咨询:张媛、王洋洋、贾娜娜,电话:5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