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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十一”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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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各实验室: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确保“十一”国庆放假期间我校实验室安全有序正常运行,保证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学校要求全校各院系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排查隐患,妥善安排“十一”国庆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落实责任:根据《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校发[2011]69号及辐射防护工作的要求,各单位加强实验室安全、辐射防护工作的安全责任落实。

二. 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检查各实验室、危险品库房、放射性物品库及各种仪器设备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相关的技术防范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 加强对各类危险物品的管理:涉及放射性、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危险品等实验室,做好相应的保管、使用工作,杜绝相关事故的发生。

四. 加强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仪器设备安全使用和管理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五. 检查各实验室门窗、电源、水源、气源,安排假期值班:假期中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有专人值班和管理,并做好值班记录。确保假期用电、用水、用气安全及防盗安全工作。

六. 实验室安全复查:设备部、保卫部在十月中旬联合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环境保护办公室暨辐射防护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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