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实验教学条件 提升改造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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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简称“修购专项”)申报要求以及学校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修购专项实验教学条件提升改造项目申报工作。
一、面向对象与主体
面向学校登记在册的教学实验室,以学院(系、所、中心)为单位进行申报,单位主管领导为项目总负责人。请各单位认真规划,精心组织。
二、申报文本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央级普通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设备购置类项目申报书》(附件1);
2.预算明细表(附件2)。
三、项目入库评审流程
分三个阶段推进,4月完成院系论证与报送工作;5月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组织校内论证,通过校内论证的项目按要求补充材料;6-7月接受教育部事务所的评审。
四、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建设需结合学科发展整体规划,分步骤、有计划推进实验教学条件提升。项目支持范围内的建设内容需统筹纳入整体工作方案,统一申报与实施;
2.申报文本需规范完整,详细说明建设具体内容、经费预算、实施期限和预期结果等;
3.精准制定预算清单(含设备名称、数量),清单入库后不可修改;
4.多年度分期实施的项目,需阐明整体重要性与预期成果,清晰标注各分期建设目标、阶段性任务及经费分配计划。
五、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
申请人需在2026年4月23日8:00-4月30日17:00间(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登录网站http://162.105.209.83(具体上传方法见附件3),上传excel版预算明细表和经主管院长签章的《中央级普通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设备购置类项目申报书》PDF版本和word版本。
联系人:张媛/王洋洋/贾娜娜,电话:62751418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2026-4-1
- 附件【附件2:预算明细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实验教学修购专项线上申报系统使用说明.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项目申报书.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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