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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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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所、中心、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要求,北京大学将启动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1.全校理工科新开实验教学项目;

  2.科学研究项目;

  3.博士论文选题;

  4.博士后科研工作选题。

具体要求

  1.教学项目负责人、科研项目负责人和博士生导师是实验室安全评估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对填报的内容真实性负责;

  2.项目所属院系(所、中心、实验室)是实验室安全评估工作的责任单位,各单位应按附件要求审核填报内容;

  3.《北京大学科学研究项目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表》由科学研究部统一留存、备查;

  4.《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表(北京大学硕士/博士论文选题报告专用)》(https://grs.pku.edu.cn/pygz/bspy/qtxm/325514.htm)由各院系留存、备查;

  5.《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表(北京大学博士后科研工作选题报告专用)》(https://postdocs.pku.edu.cn/index.htm)由各院系留存、备查;

  6.《北京大学新开实验教学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统一留存、备查;

  7.实验室安全评估工作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咨询方式

  1.教学项目,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张老师,62751418

  2.科研项目,科学研究部 廖老师, 62751445

  3.博士论文选题,各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

  4.博士后科研工作选题,各院系具体负责博士后工作的老师

  5.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刘老师,62757558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科学研究部

  研究生院

  教务部

  人事部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