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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5月举办“辐射安全与防护”初级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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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北京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工作计划,我院将于5月举办辐射安全与防护初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需参加初级培训的各单位辐射防护负责人以及辐射装置、设备和场所设计、安装、调试、维修及其他与辐射安全相关技术服务活动的人员。(具体标准可参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八条)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652426
  上课时间: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630
  2016524上午8008:55为报到时间
  培训地点:北京大学电化教学楼314教室(近东南门)。
  三、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辐射安全法规和标准、放射性基础知识、辐射防护、辐射监测、行政审批管理、辐射安全监管、放射性废物管理、辐射事故应急、辐射事故案例分析等。
  四、授课专家
  主讲均为国家环境保护部或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大学有关单位的资深专家。
  五、授课方式与证书颁发
  (一)课程讲座
  (二)案例讲解分析
  (三)课程学习结束后将统一组织考试。考试通过者,颁发《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若需快递证书,请于培训期间填好快递单,快递费到付。
  六、报名及费用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参加培训单位于201656前登录北京大学继续教育网站北京大学环境保护办公室主页下载报名表,填写完信息后发送到(beidafushepeixun@pku.edu.cn),并与会务组电话确认报名成功。报名人数为150人。
  (二)培训费用
  700/(含报名费、授课费、资料费、场地费、证书费、培训三天午餐费,不包含证书快递费),其它费用自理。学员如需住宿,请自行安排解决。报名确认后按照学校通知登录网上缴费平台缴费,学校确认收款后统一开具发票。

  (三)报到地点:北京大学电化教学楼314教室。报到时请携带一张2寸照片和二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背后注明单位与姓名,用于证书制作)。
  七、注意事项
   1、上课不许迟到、早退,有专人负责考勤,考勤不合格者不颁发证书;
  2、报到当天为学员发放临时出入证,培训结束时收回,请注意保管。
   联系电话:010-6275306162760119

E-Mail: beidafushepeixun@pku.edu.cn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北京大学环境保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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