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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3月举办“辐射安全与防护”初级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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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北京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工作计划,我院将于3月举办辐射安全与防护初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需参加初级培训的各单位辐射防护负责人以及辐射装置、设备和场所设计、安装、调试、维修及其他与辐射安全相关技术服务活动的人员。(具体标准可参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八条)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732123
  上课时间: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6:30
  2017321日上午8:30前到教室报到
  培训地点:北京大学电化教学楼314教室(近东南门)。
  三、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辐射安全法规和标准、放射性基础知识、辐射防护、辐射监测、行政审批管理、辐射安全监管、放射性废物管理、辐射事故应急、辐射事故案例分析等。
  四、授课专家
  主讲均为国家环境保护部或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大学有关单位的资深专家。
  五、授课方式与证书颁发
  (一)课程讲座
  (二)案例讲解分析
  (三)课程学习结束后将统一组织考试。考试通过者,颁发《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
  六、报名及费用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参加培训人员于2017313日前登录http://www.pkudl.cn/pxbm/填写报名信息并完成缴费工作,逾期不再接收报名。

  在线完成缴费工作后,请登录http://pay.pkudl.cn平台下载入学通知书(用户名为注册的身份证号码,密码为注册的手机号)
  (二)培训费用
  800/(含报名费、授课费、资料费、场地费、证书费、培训三天午餐费),其它费用自理。学员如需住宿,请自行安排解决。学校确认收款后统一开具发票。

  (三)报到地点:北京大学电化教学楼314教室。报到时请携带一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背后注明单位与姓名,用于证书制作)。
  七、注意事项

1、上课不许迟到、早退,有专人负责考勤,考勤不合格者不颁发证书;

2、报到当天为学员发放临时出入证,培训结束时收回,请注意保管。
   联系人及电话:010-62760119

E-Mail: beidafushepeixun@pku.edu.cn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北京大学环境保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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