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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9-2021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实验教学及公共平台条件提升改造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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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简称“修购专项”)申报要求以及学校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修购专项实验教学及公共平台条件提升项目申报工作。

一、面向对象

  学校登记在册的教学实验室、院系级公共平台

二、项目类型:新购设备,新购配件。

三、申报安排

  1、项目申报以院系为单位,按项目管理模式进行,由项目申报部门负责人负总责,指定项目执行人具体执行项目的申报及手续实施等工作。

  2、申报文本包括(教学实验室和院系级公共平台需分开填报):

  (1)项目申报书(附件1);

  (2)预算明细表(附件2),需按照年度计划依次填写;

  3、项目入库评审程序:

  第一阶段3-4月:拟申报院系对本单位申报的2019-2021年建设计划进行论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参加;

  第二阶段5月: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对全校各院系提交的建设计划进行校内论证;

  第三阶段6月初:通过校内论证的建设项目按照要求补充相关材料;

  第四阶段6月中下旬:接受教育部事务所的评审;

  第五阶段:未通过校内论证和未通过教育部评审的项目,将依照评委意见,酌情纳入我校修购项目后备库,待明年校内评审时进行重新论证。

四、申报要求

  1、项目库管理模式是当前中央财政修购项目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的重要手段,请各部门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入库工作。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中央财政将不予支持。

  2、申报文本要规范、完整,详细说明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经费预算、实施期限,分析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预期效益等情况。

  3、一个单位同一年度的建设计划应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

五、特别说明

  1、2017年已申报并初步纳入2018-2020年项目库的项目,如申报部门对2019-2020的拟购项目不做修改,不需再次申报(建议做进一步完善、细化),但仍需提供2021年的计划。2019-2021,请分年列清,并进行院系论证。

  2、院系论证结束后,应及时将申报文本等相关资料及电子文档及时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教学实验室条件提升改造项目,联系人:张媛,地点:407室,电话:51418,邮箱:gsbbsy@pku.edu.cn

  院系公共平台条件提升项目,联系人:张黎伟,地点:411室,电话:58406,邮箱:zhanglw@pk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201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