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预算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单台或批量仪器设备采购,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申请单一来源采购:1.招标失败;2.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3.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4.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
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仪器设备,须在论证时,请专家同时对采购方式进行论证,形成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建议,并在论证后向设备部提交单一来源申请材料,如下:
一、50万≤采购金额<200万
校内审批周期(~2周)
二、200万元(含)以上
财政部审批周期(~6周)
1.《北京大学仪器设备购置单一来源审批表》(附件1)原件;
2.同类供应商同等产品参数对比情况调研材料;
3.《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附件2)及《专家签到表》(附件3)扫描件,申请人自行组织三位相关领域校外专家(高级职称),分别独立形成三份《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论证意见结论须为 “XXX必须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北京大学仪器设备购置单一来源审批表》(附件1)原件;
2.同类供应商同等产品参数对比情况调研材料;
3.《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附件2)及《专家签到表》(附件3)扫描件,申请人自行组织三位相关领域校外专家(高级职称),分别独立形成三份《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论证意见结论须为 “XXX必须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5.《申请变更采购方式的情况说明》(附件5);
6.《关于向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申请的请示》草拟稿(附件6)、《北京大学关于XXX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函》草拟稿(附件7)、《关于教育部北京大学单一来源采购XXX征求意见公示的无异议说明》草拟稿(附件8);
7.唯一供应商说明(附件9);
8.成本核算说明(附件10)。
一、50万≤采购金额<200万,材料齐全后,设备部调研并公示7天无质疑,可以签订合同;
二、200万元(含)以上,材料齐全后,公示7天无质疑,报教育部、财政部审批,审批通过后,可以签订合同。
联系电话:62758587,邮件:gsbbcg@pku.edu.cn。
附件【附件3 专家签到表.docx】
附件【附件4 资金来源证明.doc】
附件【附件5-申请变更采购方式情况说明(模板).docx】
附件【附件6 关于向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申请的请示.docx】
附件【附件7 北京大学关于(仪器设备名称)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函.docx】
附件【附件9 唯一供应商说明样例.png】
附件【附件10 成本核算说明样例.png】
附件【附件8 关于教育部北京大学单一来源采购(仪器设备名称)征求意见公示的无异议说明.docx】
附件【附件2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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