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材为使用寿命不足一年的用于仪器设备上的带有消耗性质的部件,单价1000元以上的耗材需到设备部审核,单价不足1000元的耗材由院系审核。
更换配件指主仪器设备上的不可独立使用的部件进行更换。更换配件需将旧配件上交至设备部,同时登记主机仪器编号等相关信息。
增值为新增在某台仪器设备上、不可独立使用的部件,增值业务办理需先经学院管理员进行增值登记后,携带相关材料到设备部进行审核。
增值业务限专票,耗材及配件更换普票、专票均可。联系电话:62767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