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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设备报废

发布时间: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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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报废严格遵循“先报批、后处置”原则,依据设备实际使用年限分为“已达规定使用年限”和“未达规定使用年限”两类情形,分别执行不同的报废审批手续。拟报废设备须保持完整且账物相符,并由设备部统一回收、集中处置。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处理。详细情况请联系您所在单位的仪器设备管理员,联系电话6275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