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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设备丢失处理

发布时间: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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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发生丢失后,需由责任人进行丢失赔偿。依据仪器设备使用年限,已达使用年限的设备丢失赔偿由设备部审批、向国资办和教育部报备。未达使用年限的设备丢失赔偿需要提交学校国资处置审批小组和教育部审批通过后,再办理后续丢失赔偿手续。联系电话62751419。